(1)原业主购买房产时通过办理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方式完成,且交易时贷款尚未结清;
(2)业主拿该套房产为债务或贷款提供担保,房产交易时债务履行期未届满。这种情况下的通常是进行了抵押登记,因而可以在房产证上很清晰的识别,可以查看是否有抵押登记的公章以及抵押登记的基本内容。
主要是交易房产被设定了多个抵押权,有贷款机构的抵押、金融公司的抵押甚至于个人的抵押,主要是需要留意抵押的总金额问题以及这些抵押是否登记和依次办理的时间问题。
这种抵押通常是不办理抵押登记,不能够直接识别,因而称之为隐性抵押,特点是该类抵押通常是基于非法行为而产生,那么债权方常见的手段是将房产证原件以及其他证件原件控制,进而对该套房产的交易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所以在签约时,如果业主到场,但是大红本、证件被他人控制的以及本人没有话语权的,可以考虑存在这个因素。
关于办理房产抵押贷款违约风险只要包括了被迫违约和理性违约。被迫违约是指借款人的被动行为,支付能力理论认为导致被迫违约是因为支付能力不足。这说明借款人有还款的意愿,但无还款的能力。理性违约是指借款人主动违约,权益理论认为在完善的资本市场上借款人可仅通过比较其住房中特有的权益与抵押贷款债务的大小,作出违约与否的决策。
房产抵押贷款存在着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资金短存长贷难于变现的风险,流动性是银行保证资产质量的一条重要原则。现如今流动性风险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目前我国的住房贷款主要来源于公积金和储蓄存款,银行吸纳的储蓄存款属于短期存款,一般只有三五年,而住房抵押贷款却属于长期贷款。
干预经济周期风险是指在国民经济整体水平周而复始的波动过程中产生的风险,相比其他产业,房地产业对于经济周期具有更高的敏感性。
贷款必定会产生一定的利率,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的变动给银行资产价值带来的风险,它是由其业务短存长贷的资本结构所决定的,利率的波动无论是涨还是跌对银行都会带来损失。如果利率上涨,住房抵押贷款的利率也随着上调,就可能增加借款人的偿贷压力,借款额度越高,借款期限越长,其影响程度也就越大,从而增加了违约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