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商品房交易相关规定,北京市二手房交易过户需按以下流程进行办理:
1、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
4、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才能办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房屋进行评估,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权证、付清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1、 结清水表账单。
2、看下电表情况,电费是否已经结清。注意查看下有无拖欠的电费,电费是否已经结清了。另外,看下电表是否移动或者改装过,线路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违章用电等行为。
3、协助有线电视过户。
4、物业更名版及结算物业管理费用。物业更名和物业费结算需要买卖双方到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物业费用的结算以交房当日为准。
5、结算维修基金。
6、户口的迁出和转移。在房屋交接日前一天可到房屋所在地的警署查阅上家的户口是否已经迁出。
7、协助煤气过户。
8、结清电话费。购房者可以让原房主将电话移走,然后另外申请安装电话。如确因电权话线路或号源紧张而非要上家的不可,那么在交房前就要和上家一起到电信部门办一张截止到交房日的结算账单,一并清结后,再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