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余额是可以提出来还商贷的,提取手续及具体所需材料根据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不同,要求不同。
职工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2)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普通住宅并已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3)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满一年(12个月)以上或距上次还贷提取满一年(12个月)以上;
(4)适用于借款合同上载明的借款人或其配偶。
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满一年(12个月)以上,或者距上次还贷提取满一年(12个月)以上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
符合提取条件的借款人及其配偶都可以提取。
身份证;
(2)银行借记卡(工行、农行、建行、中行、交行、农商);
(3)借款合同;
(4)贷款银行出具的近1年(12个月)住房贷款还款明细(显示当月贷款余额、贷款合同编号、房屋地址等信息,并加盖银行业务章);
(5)非本市住房贷款的,需提供借款人(或配偶)在购房地的户口簿或公积金缴存证明;
(6)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提醒:借款合同第一年已提供过的话,以后每年提取时就不需要再提供了,其它材料仍需提供。
(1)一次性还清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度以申请提取时应偿还的贷款本息余额为限;
(2)偿还购房贷款(部分提前、按年)还款满一年(12个月)以上,提取金额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偿还贷款本息(12个月)。
公积金缴存额大于还款额,多余部分公积金可以在提前部分偿还或还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提取。
提前部分偿还商贷的,还要符合以下条件:
(1)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及还贷额均不低于2.5万元;
(2)双方缴存的,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合计及还贷额均不低于5万元;
(3)一年内(间隔12个月)只能选用一种还款方式提取公积金。
(4)实行先还后提的方式提取公积金(相当于报销);
(5)提前部分偿还或还清商贷的,除了上述提取材料外,还要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部分还款或提前还清贷款的银行凭证(需有还款金额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