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申请。
2、有关部门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的审核,初审通过之后有关部门给申请人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3、拿着《评估报告》和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进行货款审核,若审核通过后部门会出具《住房资金管理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1、具有xx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有些城市则规定不得少于12个月。
4、在xx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6、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另外需注意的是,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7、未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不超过65周岁)。
8、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1、本人及配偶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2、授权银行查询征信的授权书。
3、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房屋的产权证。
5、银行借款合同。
6、房款发票或收据或契税缴税证明。
1、经预约后向银行经办网点提交申请及材料。
2、银行经办网点审核材料后出具书面受理通知。
3、银行经办网点向公积金中心提价材料进行审批。
4、经批准后提取转账至提取人的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