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2、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3、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办理材料:
1、机动车行驶证;
2、交强险(含车船使用税);
3、送检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