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2-27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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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8 01:21
Bryant在1980年首次从理论上阐述了存款保险对挤兑行为所能发挥的作用,阐述了由于风险资产而引发的随机提款、负债事件以及不对称信息给金融业带来的影响,考虑到*能采用税收调节、发行货币等不同方法来保护存款,Bryant分析了他们不同的效率、效果和成本。
Diamond和Dybvig1983年基于Bryant的研究成果,提出了均衡模型。即银行业存在多个均衡状态,而存款保险的作用在于它的出现消除了银行挤兑的平衡,留下了一个没有挤兑的良性平衡。 该模型假设存在三个时期(T=0,1,2)和一种商品。每个当事人拥有相同的生产技术,在时期0投入1单位,在时期1结束时产出1单位,到时期2结束时产出R>1。这就意味着中断生产是有成本的。又假定在时期0的时候所有的消费者都是一样的,不确定自己何时消费。但是在时期1可以选择成为第一类人或第二类人。第一类人当事人只关心在时期1消费,出现的可能性是t; 第二类人只关心在时期2消费,出现的可能性是 (1-t)。令CT表示T期内某当事人的消费,每人有一个单位禀赋。那么在信息完全情况下,第一类人两期的消费分别为1和0;第二类人两期的消费分别为0和R。
银行吸收存款,投资于生产过程,向在时期1提款的存款者承诺一个合理的回报。只要尚有资产未清算,就向排队取款者承诺支付r1= >1。“顺序服务约束”(sequential service constrains”)是该模型中重要的条件,它指的是存款人随机的到达银行提款,而银行支付只取决于当事人在提款队伍中占据的位置,排在后面的人有可能会面对无款可提的局面。第一期提款之后如果还有剩余资产,则在存款者平均分配。一方面它类似于某种债务,如果银行不破产则有固定收益;但是另一方面若银行破产则没有固定收益,并且存款者在T=2时拥有某种剩余索取权,这又使它像是一种债权和股权混合的金融工具。在这种契约下存在两种均衡,一种是挤兑均衡,另外一种是良性的最优分担均衡。 Diamond和Dybvig认为任何引起存款者预期挤兑将要发生的事情都会导致挤提现实地发生,而与银行本身的健全与否无关。因此银行必须对保持存款者的信心予以特别关注。在知道T=1时第一类人的比例的情况下,借助“终止兑换”可以保证最优条件的实现,消除银行挤兑。但是如果t为随机变量,那么“活期存款契约”就不再是最优的了,Diamond和Dybvig认为这时*适当的干预就十分必要了,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消除恐慌,避免挤兑现象的发生。 这个模型的关键在于*把存款保险作为防止挤兑平衡的工具,在实施存款保险的情况下消除挤兑的均衡状态,使得两类人都可以得到最佳消费,实现良性均衡。但是它的前提是*要征收最优的税金,如果T是随机的,*征收的税金也不是最优数量,那么在实施*存款保险时会发生税收扭曲再加上实施过程中的费用问题,有可能会导致社会福利的下降。
Diamond和Dybvig说明了银行对挤兑具有较差的免疫力以及由银行提供的储蓄契约的本质。从社会福利的角度来看,银行挤兑的成本是相当高的,如果一个银行倒闭,它只好收回所有存款,这会带来两方面的负面影响,终止生产性投资破坏了存款者之间的最优风险分担,另外一方面如果银行挤兑发生,货币系统的瓦解以及其他经济问题都会出现。
存款保险可以有效地防止挤兑平衡,原因在于银行合同实现了最优化,使得晚期消费存款人不参加挤兑。总的来说,*存款保险的作用机理主要是在不改变原有均衡的情况下,去除了其中的一个“坏均衡”-挤兑均衡,从而保证了银行的正常经营状态。
Gibbons在Diamond和Dybvig的挤兑模型基础上,提出了一个信息完全但不完美的博弈模型。考虑两家投资者,在一家银行里每人又一笔存款。银行将他们的存款投资于长期项目,如果在项目到期前,银行*清算,将会收回总额为 资金,设 ,如果允许银行的投资到期,项目总收益额为 ,设 。设 在存款到期之前, 在存款到期之后。在时期1,若两个储户都提款,则每个人得到 ,博弈结束;若只有一个投资者提款,则该投资者得到 ,另一个得到 ,博弈结束;如果两个存款人均延至第2期提款,则每人得到 ,博弈结束,为简单起见,将两阶段写进同一个矩阵中,可以看出可能出现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即(提款,提款)和(不提款,不提款),虽然 ,但在这一博弈中却不存在一种机制保证后一个那时均衡一定出现,因而是一个混合策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