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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是怎样计算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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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5 09:32

计税方法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的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第十四条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费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5 10:50

简单说一个消费税怎样计算,真的很难解释.
1、因为有11种(烟、酒及酒精、鞭炮和焰火、化妆品、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摩托车、小轿车、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不同的消费品计税税率不同,方法也不同。
2、消费税包括从量计征、从价计征和复合计征三种情况。
1)卷烟、粮食白酒是复合计征的。包括从量计征的部份和从价计征的部份。
2)汽油、柴油、啤酒、黄酒是从量计征;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其他是从价计征;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3、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4、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5、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从量计征的和上面2-2)同。
复合计征需注意一些问题,如进口卷烟的组成计税价格中包括从量部份,而其他不包括从量部份,等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5 12:25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一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的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5 14:16

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计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从量定额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数量×(适用)单位税额

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复合征税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谁单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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