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工伤休息期间工资怎么算是发基本工资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2-20 22:55

我来回答

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00:24

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资标准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故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与受伤前的工资标准是一致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01:42

工伤休息期间,享受原来的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03:17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目前订单较多,请您稍等,这边会按照订单顺序进行回复

提问请问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

回答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按照正常的月薪来发放的。停工留薪期工资

1、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提问刚开始给我开的全工资,现在给我开的基本工资。

伤残鉴定是一年之内吗?

回答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是指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和相应的绩效。

您获得工伤认定后具体是否需要去鉴定是依据您具体伤情为准的,如果您的伤情较重,根据医生的意见恢复后依然会影响到您的劳动能力或留下伤残,那么建议您在恢复期后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做一个鉴定。

这样您就能获得更多的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如果您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将终止或者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您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般是在您伤情稳定后可以去进行伤残鉴定的,这个时间是没有什么要求的

提问里面的钢板不取出来,能去做伤残鉴定吗?

回答可以的,这个是不影响鉴定的,因为鉴定一般是看您的诊疗报告或者医院的诊断去鉴定,所以在医院治疗的这些单据和凭证您这边也要尽可能完整的保留下

提问里面的钢板不取出来,能做伤残鉴定吗?

回答可以的,这个钢板不取出来也是不影响鉴定的,因为鉴定一般是看您的诊疗报告或者医院的诊断去鉴定,所以您这边的治疗现在的情况是不影响鉴定的

提问手续怎样办理呢?

回答您可以要求单位在事故发生/职业病确诊后三十日内帮您申报,如果单位拒绝申报您可以自行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以下五项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承诺书和受伤经过陈述,申请表和承诺书您需要让单位加盖公章;您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原件与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即病历卡、拍片报告和出院小结;您个人的身份证件和单位的营业执照。

劳动行政部门会在接到申请后十五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后将在六十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您和您的单位。等您伤情稳定后,如果依然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来评定伤残等级,之后依据评定出来的伤残等级向当地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并依据伤残等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您可以参考一下,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05:08

工伤有停工留薪期,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待遇按月支付,原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即与正常上班一样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

具体停工留薪期期限需依据受伤情形和《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E-MAIL:11247931@qq.com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