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04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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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16:42
申请兽药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等证明材料。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
(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
(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市、县*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县级以上地方*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扩展资料: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兽药经营企业购销兽药,应当建立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应当载明兽药的商品名称、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单位、购销数量、购销日期和*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兽药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持所经营兽药的质量。兽药入库、出库,应当执行检查验收制度,并有准确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兽药管理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18:00
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1、《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