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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同借款人一方证明未使用该笔款项能不能免责?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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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3:29

如果债权人同意只由一方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那共同借款人就可以免责。一般来说,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
法律分析
共同借款人中有人没有实际使用借款的情况下也要承担清偿责任,只要借款人都在借条上面签名了,债权人就可以向在借条上签字的这些债务人追债,共同借款人借到钱以后怎么使用,那是借款人的事情,跟债权人无关。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依然要还款,因为只要签署了共同借款的合同,那么贷款发放成功后,不管其中一个或者几个借款人未使用,都必须承担还款责任,必须依据当初签订的合同办事,否则要承担违约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债权无效的情形: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贩卖假币、贩卖*、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七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3:29

您好,共同借款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共同借款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收取借款或归还借款的行为均系对该笔借款的法律处分,产生的法律后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所以共同借款人即使未使用借款都应一起偿还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3:30

不能,只要你在借款协议上签字了,即便你没有使用,那是你跟其他借款人之间的问题,不能对抗出借人,也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3:30

当然不能,反正别人借给你了,你用不用也得还呀,就给你面子借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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