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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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18:49
本标准为《隔声窗》(HJ/T 17-1996),由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需要而制定,于1996年7月22日实施。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并负责解释。适用于各种隔声窗产品的技术性能及检验方法。标准的范围、引用标准、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认定检验项目等内容详细规定了隔声窗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流程。表1中列出了隔声窗性能分级,根据计权隔声量Rw的不同,分为五个等级。加工质量要求包括结构尺寸符合设计图纸、外观平整清洁、焊缝质量符合设计规定、油漆质量符合设计图纸等。隔声性能按GB8485-1987或GBJ 75-1984中的要求检验,外观质量、焊缝及油漆的检验采用目测法。产品认定检验项目为本技术条件3.1条款中规定的项目,认定检验报告采用统一格式的检验记录格式。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提出,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噪声与振动控制委员会组织起草,由国家环境保护局噪声及振动控制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信负责起草。主要起草人为周迪、战嘉恺、李孝宽、蔡京京。
隔声窗由双层或三层玻璃与窗框组成,玻璃厚度不同,有效地控制了“吻合效应”和形成隔声低谷,另外在窗架内填充吸声材料,有效地吸收了透明玻璃的声波,使各频段噪声有效地得到隔离。玻璃可以选用普通平板玻璃、有机玻璃、钢化玻璃和汽车用安全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