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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方式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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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5:03

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办法,有效期为两年。考生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四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不同专业的科目成绩不能合并计算。已报名的人员在更换科目考试时需使用原档案号。


例如,考生甲在2003年参加了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的考试,通过了前两科。2004年若只考剩余两科,若只通过相关专业知识,2003年的成绩将失效。因此,2005年甲至少要通过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三科才能合格。


异地考生乙,如2003年在北京考取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后因工作变动到天津,2004年需在天津考剩余科目。同样,若未通过所有科目,2003年的成绩作废,2005年乙也需通过上述三科以获得资格证书。


值得注意的是,全国范围内的考试不再负责初级和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也不再组织相应级别的专业考试,这是考试*的重要调整。


扩展资料

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 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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