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裁程序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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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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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1 06:04
速裁程序审查起诉期限是八个工作日内。从反面来说,如果是中院、高院、最高院管辖的案件,或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案件事实存在争议、证据不充分,被告人不认罪认罚且不同意适用该程序的,则应当适用普通程序,不能适用速裁程序。 人民*对*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后八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对于*机关未建议人民*经审查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在决定之日起八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人民*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一般应当在受理后七个工作日内审结。
对于可以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案件,在立案侦查阶段,因案情简单,一般应在2个月内侦查完毕;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1年的,可以延长至15日;在审判阶段,*一般应在10日内审理完毕,如果是可能被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1年的,审限可以延长至15日。
人民*对于监察机关、*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简而言之,一个可能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案件,从立案侦查至审理结束,需要2个月(以内) 10(15) 10(15)天,也就是说最长需要3个月,最短的话,要看具体案件的侦查期限、审查起诉期限、审理期限。
(一)速裁程序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2条,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应当同时满足:
(1)由基层人民*管辖;
(2)可能判处三年(包括本数)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3)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4)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
(二)绝对不能适用速裁程序的七种情形
从适用速裁程序的条件来看,该程序天然排除适用于一些特殊情况的被告人:
(1)排除适用于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因为他们无法做出认罪认罚及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真实、完全的意思表示,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更好的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3)排除适用于未成年人,因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无完全的意思表示能力,也为了保护未*的合法权利。
(4)排除适用于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因为该类案件速裁的话,难以回应公众的关注和知情权诉求。
(5)排除适用于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因为存在异议,就意味着犯罪事实不清楚、证据存在争议、被告人也不可能认罪认罚。
(6)排除适用于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
(7)排除适用于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同样因案件存在较大争议。
(三)速裁程序的适用不排斥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的适用
(四)速裁程序的特点
与普通的诉讼程序相比,速裁程序:
(1)在侦查阶段,一般不会延长侦查期限,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完毕。
(2)在审查起诉阶段,一般不会延长审查期限,一般不会补充侦查。
(3)在决定是否起诉时,*在提起公诉时,可以建议*适用速裁程序。且应当在10日内做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被告人可能被判处1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15日;
(4)在开庭审理前,不受第一审公诉案件规定的送达期限的*,也即不受10日送达期限的*;
(5)在审判组织上,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6)在审理过程中,*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7)在审理的期限上,*在受理后10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1年的,可以延长至15日;
(8)在审理结束后,裁判文书可以简化,*应当当庭宣判。
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过程中,也应该为当事人增设程序性救济的权利,为速裁程序可能导致的司法错误增加弥补和纠错的机会,这是司法公正和程序正义的当然要求,也符合程序法治和程序价值的内在机理。
如果人民*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有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情形的,应当按照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重新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