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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东莞市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职位表相关的信息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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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7分钟前

广东东莞市教育局201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职位表相关信息如下:
本次共招聘公办教师406名。具体招聘岗位见《东莞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4年公办教职员岗位表(按学科分岗位,第一次报名使用)》 和《东莞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4年公办教职员岗位表(按招聘单位分岗位,第二次报名使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薪酬待遇。
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1、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毕业,或2013年毕业仍符合改派遣条件,或2012年毕业并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社会人员,指除毕业生外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其中,聘用合同制教师,指2009年通过全市统一组织的选招聘用合同制教师考试学科考试,与我市公办学校签订《东莞市公办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合同书》,现仍在我市公办中小学教学岗位上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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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7分钟前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1、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毕业,或2013年毕业仍符合改派遣条件,或2012年毕业并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社会人员,指除毕业生外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其中,聘用合同制教师,指2009年通过全市统一组织的选招聘用合同制教师考试学科考试,与我市公办学校签订《东莞市公办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合同书》,现仍在我市公办中小学教学岗位上的教师。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专业对口,要求本科或以上学历层次的专业与招聘专业相符;聘用合同制教师可放宽到中等师范学校或以上学历层次的专业与招聘专业相符;

(4)除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考生和研究生(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外,本科(学士学位)毕业生报考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类别认定需要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和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成绩,社会人员报考必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所有被录用聘任的考生,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5)符合计划生育;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2、具体条件

应聘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必须符合下列相应的资格条件:

1、非东莞户籍毕业生必须是省属重点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放宽毕业院校的:

(1)大学期间曾任学校(院、系)学生会、团委副或党支部的毕业生;

(2)音乐、美术、体育专业院校毕业并有特殊专长的优秀毕业生;

(3)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生。

2、社会人员报考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教育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教师,以及我市聘用合同制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中学(含职业中学)教师岗位的,还必须具备学士学位;除我市聘用合同制教师第一学历可放宽到中等师范学校或以上,其他报考教职员岗位的社会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或以上。

(3)非东莞户籍社会人员报考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教育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中,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须符合广东省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有关规定,详见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办事大厅—职称申办),或者是具有省属重点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报考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可适当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条件:

①获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②近五年获地级市以上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教坛新秀荣誉称号;

③近五年被评为地级市以上学科带头人;

④获东莞市授予的荣誉称号。

所有非东莞户籍的应聘人员,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东莞市引进人才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的人才引进相关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报名(分学科)—资格初审—笔试—现场填报志愿并交复审材料—招聘单位面试—学科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其中,考试分笔试、面试和学科考试三个环节进行,笔试和学科考试环节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环节由招聘单位组织。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不带入下一轮考试,只是作为进入下一轮考试的资格,最后按学科考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员。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在任何考试环节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资料,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http://rlzyj.dg.gov.cn)和东莞教育网(www.dgjy.net)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1日至3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B座一楼)

3、报名方式:报考者须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考条件、要求、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考;材料齐全的,可以允许代报,但不接受网上和电话报考。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东莞市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一式一份),需预先登录东莞教育网(www.dgjy.net)下载并手写体填写;

(2)内地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代替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80分)三科考试成绩单;

(5)非东莞户籍社会人员有教育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时须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7)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非在编在职(非公职)人员报考须提供人才管理部门开具的有效人事证明材料;在编在职人员(公职人员)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8)以上材料均提交复印件(一式一份),除报名表上的相片外,另交同底免冠正面彩色小一寸近照2张。

4、按招聘学科对应报考,每个报考人员限报考同一学段同一个学科,同时报考两个学科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东莞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4年公办教职员岗位表(按学科分岗位,第一次报名使用)》上的报考条件为基本条件。各招聘单位可根据用人需要适当提高招聘条件,具体见《东莞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4年公办教职员岗位表(按招聘单位分岗位,第二次报名使用)》。

详细信息与职位表下载请登录中公事业单位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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