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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蝗疏事后剪除之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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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23:34

淳熙时期的地方官采取挖掘昆虫的方法来处理虫害,元史《食货志》也记载,每年十月,州县的主要会巡查境内,对有虫害痕迹的地方,采取多种方法进行清除。据臣所知,蝗虫产卵会选择坚硬的黑土高地,用尾部插入土中,深度不超过一寸,卵孔仍保持,且卵群同时孵化成群飞食。一蝗虫可下数十个卵,如豆粒大小,内含白汁,逐渐形成小颗粒,每个卵内有上百个细小的子虫。据说每只蝗虫一生能产九十九子,但实际并非如此。夏季卵易成活,八天内遇雨会烂掉;冬季卵难成,春天才孵化成蝻,因此冬季是消灭蝗卵的紧急任务,此时农人空闲,便于搜索。官府可用少量粮食换取大量卵,以激励民众参与。然而,应考虑到不同地区的难易程度和付出的辛劳,给予适当的报酬,才能激励民心。


唐开元年间,朝廷命令使者详细调查州县,对工作懈怠者进行通报,这使得连续几年的蝗灾得以减轻,未酿成大饥荒。因此,主持除蝗工作在于各级,努力在于郡县,而民众的全力参与尤为重要。然而,北方的空旷之地,由于人少地广,蝗灾时人手不足,往往难以有效控制,只有官民齐心协力,才可能取得成效。如常州当年蝗灾快速解决,得益于官民的共同努力。陈龙正提到,蝗虫可以和野菜一起煮食,甚至晒干后可替代鱼米,既除害又可作为食物,各地应对蝗灾的态度和习惯不同,可能源于对蝗虫的常见程度。崇祯年间,嘉湖地区发生旱蝗,当地民众捕蝗喂鸭,效果显著。这表明世间万物,适合鸟兽食用的未必适合人类,反之亦然。陈芳生强调,预防和治理蝗灾应并重,即使事态不同,但治理之道应始终如一。若能从一开始就严格执法,督促执行,或许能更有效地控制蝗害,避免祸患蔓延。淳熙时期的命令或许还不够严厉,但应明白,初期的严治能减少后续的损失。对于那些不愿为公众利益付出的懒惰之人,必须施以严惩,以激发他们全力以赴。因此,捕蝗的法令必须严明,以确保执行力度。毕竟,一家的损失比不上整个地区的苦难,而古代良吏的治绩,就在于能让蝗虫不侵入其管辖区域。现今面临捕蝗任务,已有愧疚感,若再不尽责,良心将无存,严厉的惩罚实属必要。


扩展资料

除蝗疏是徐光启的著作。中国自古就是一个蝗灾频发的国家,受灾范围、受灾程度堪称世界之最。因而中国历代蝗灾与治蝗问题的研究成为古今学者关注的主题之一。早在明清时期,就出现了不少影响深远的治蝗类农书,在蝗虫习性、蝗灾发生规律、除蝗技术等方面有了初步的科学认识和总结。如明代著名科学家徐光启,通过对明代以前蝗灾的统计、分析,得出有关古代蝗灾发生季节和滋生地的正确认识,成为我国古代蝗灾研究的杰出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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