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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租,之前没有租过其房子,因提前一个月交了押金跟房主认识,房东...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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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20:37

应该友好协商才对。先交的应该叫定金,你违约不租,无权取回定金,房主违约不租给您,双倍退还定金。现在既然已租,肯定考察很长时间,认为适合在这做生意,同时与房主认识,所以最好协商解决,一般人应该可以免收三个月租金或各承担一半损失。合同应该是有效的,如果修路是双方知道尤其是您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事情,就没得说了,人家不退不减也正常。如果大家都不知道或是您无法证明房主提前知道,最坏的结果是按合同执行了。尽管房主有告知的义务,或者订立合同后情况发生很大变化,但不致合同无法履行,所以即使诉讼也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您还得举证、还商和气,最终结果未知。因此我认为还是协商吧,通情达理的人是可以减免部分租金的,我觉得免一个半月比较容易接受,可以争取免2个月,但免3个月可能会吵起来,结果反而不好。不是专业人士,刚考的一建法规,稍懂一点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20:40

这个只能认栽了,也许房东也不知道要开始三个月的修路。花钱买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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