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女方父母要求男方给她女儿房产上加名字,可关键的是男方回迁房还没...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1:47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12:45
纯手打的,很辛苦,请楼主将我设为采纳答案(我的回答旁边有绿色小框写着采纳答案,点那个)
您好,很高兴帮到您,我是从事房地产资深人士,鉴于你这个问题,我有以下看法:
这个不可以保证,因为回迁房子本身不具备加名性质,必须等证件下来才可以改名,公证处不会给你提供公证的,个人认为,这样的媳妇儿娶不娶都行,明摆着为了你的家产而来的,其次说了,如果是住宿的话,那就住,何必要求加名字呢?你丈母娘不厚道啊,娶了以后将来麻烦事肯定也少不了,摊上这类亲家对你父母也没好处,请楼主慎重考虑,我是结婚过来人,见过太多的这种人。
建议楼主考虑。我在太原以多年经验情况为您解答。 可以随时追问的,很乐意帮您,请楼主将我设为采纳答案(我的回答旁边有绿色小框写着采纳答案,点那个)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12:37
不用啦,我感觉打个欠条方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12:39
这还结毛得婚,还要签合同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12:42
如果针对结婚的保证金,不会给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