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非房屋所有人或公房承租人(含公房同住人)的房屋实际居住人,能否成为相 ...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0:06

我来回答

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0:15

答:生活中,房屋所有人或公房承租人长时间外出时,往往安排亲戚或朋友居住其房屋。对于这些实际居住人能否成为相邻纠纷中的原告,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相邻纠纷的主体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或承租人,所有人、公房承租人以外的实际居住人不能成为相邻纠纷的原告,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可以作为原告。我们认为,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相互间给予便利或接受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权是一种物权性权利或准物权性权利,如果实际居住人对该不动产未取得物权或准物权性的权利,不宜赋予其对抗相邻不动产人的权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0:07

生活中,房屋所有人或公房承租人长时间外出时,往往安排亲戚或朋友居住其房屋。对于这些实际居住人能否成为相邻纠纷中的原告,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相邻纠纷的主体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或承租人,所有人、公房承租人以外的实际居住人不能成为相邻纠纷的原告,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可以作为原告。我们认为,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相互间给予便利或接受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权是一种物权性权利或准物权性权利,如果实际居住人对该不动产未取得物权或准物权性的权利,不宜赋予其对抗相邻不动产人的权利。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E-MAIL:11247931@qq.com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