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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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4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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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3 22:19
最近看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不过无意撞见的一本书,引用一段: 在明亮的日光下……夜晚被我的想象驱散了,现在是大白天,整个街区的人都在忙忙碌碌。
斯蒂芬妮小姐正穿过街道,把最新消息告诉雷切尔小姐。莫迪小姐正弯着腰伺弄她心爱的杜鹃花。
这是夏天,两个孩子在人行道上连蹦带跳,上前去迎接从远处走来的一个男人。那个男人挥了挥手,于是两个孩子你追我赶,互不相让,朝他一路跑去。
时间依然是夏天,孩子们走近了。男孩踯躇不前,身后拖着一根鱼竿。男人两手叉腰,站在那里等他。
还是在夏天,他的孩子们在前院里和朋友一起玩耍,自编自演着一出莫名其妙的小话剧。
秋天,他的两个孩子在杜博斯太太家门前的人行道上打架。男孩把妹妹从地上扶起来,两人一起走回家去。
那个秋天,他的两个孩子一路小跑,来来回回经过那个街角,一天的烦恼和欣喜都写在脸上。他们在一棵大橡树跟前停下脚步,脸上闪过惊喜,困惑,还有点儿惶恐不安。
冬天,他的两个孩子在院门前冻得哆里哆嗦,一座房子在熊熊燃烧,火光映照出他们小小的侧影。依然是在冬天,那个男人走上街道,扔下自己的眼镜,开射死了一条疯狗。
又是一个夏天,他眼看着孩子们心碎欲裂。又到了秋天,怪人的小伙伴需要他挺身相助。
阿迪克斯说的没错。有一回他告诉我,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对我来说,站在拉德利家的前廊上就足够了。
这段算是全书的回顾,震撼人心,已经杀死了一只知更鸟,另一只就让它下上其鸣,保护在黑暗里吧!我想,律师,也曾是孩子(开篇第一句),我想,孩子,也会是律师。
一种透过众生去自我判断的能力,一种于高涨声中探寻的勇气,一种不止于法律和流言的突破。
观念仍需向善,人心还要淘洗。点点铄铄,虽渺虽残,却强于那些灯火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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