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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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11:41
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旨在规范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申请与执行。此方案明确规定,经过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当年起,具备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资格。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简称《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以及《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可申请享受特定的税收优惠*。
反之,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认定办法》等规定的条件的企业,将无法享受这些税收优惠。
这一方案的实施旨在促进科技创新,优化经济结构,提升企业竞争力,同时也为国家税收*的执行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指导。通过规范和透明的程序,确保高新技术企业在税收优惠方面的公平和公正,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健康发展。
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是为贯彻落实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更好地组织开展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结合北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