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特殊行业能否约定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_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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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2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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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小时前
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法定解除、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
1.法定解除就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
2.你所说的属于约定解除,如果你公司与劳动者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是合法的。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只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是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形下。
热心网友
时间:20小时前
通知时间是强行规定,不得更改。
但可以这么约定,
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比如一年期的劳动合同。
若是期限未满对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就要求他返还培训费用。培训费用的数额可以用老弥补损失,以及限定劳动者。
为什么不可以约定违约金:
《劳动法》第二十五项明确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单位提供专项培训)和第二十三条(约定竟业条款)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你可以对照一下你们单位有没有为你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专业技术培训;或者必须在合同中约定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如果两者都没有,你们单位约定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就是违法的。
《劳动法》第26条第2项: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第3项:单位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则该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热心网友
时间:20小时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某些特定行业不适用本条的例外规定。因此建议贵单位还是按照劳动合同法办事。其实,员工不辞职是企业管理的一个很重要的部分,我相信只要贵单位做好员工管理,能够提供好的员工福利,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是能够留住员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