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商品处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0:18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0:48
就记住三条
1.内对内:自产、委托加工用于非应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进项可抵扣。
2.外对内:购进用于非应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计算销项税,进项转出。
3.内外对外:自产、委托加工、购进用于投资、分配、赠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进项可抵扣。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0:52
外购的借方登记“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企业委托加工货物,将发出货物的实际成本、加工过程中发生的加工费、运输费等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的借方,按专用上注明的税额及按税法规定计提的运费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科目,加工完毕后收回后再由“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转入“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0:54
如果你取得产品是用来生产其他的会产生销项税额的东西,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但如果不是,比如生产非生产型的固定资产,就不能抵扣了。不管是外购还是…都一样。
木有分,就不说那么详细啦。。要写太多。。